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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旭冠律师事务所带您谈谈征收土地的条件
2020-08-06 09:54:30   来源: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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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网8月3日讯 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?这个问题关系到征收工作的始末,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实施征收,究竟是什么条件呢?北京旭冠律师
  本网8月3日讯 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?这个问题关系到征收工作的始末,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实施征收,究竟是什么条件呢?北京旭冠律师事务所常年代理征地拆迁案件,有着丰富的法律逻辑思维和维权独到方法,针对争议问题有着自己的见解,更帮助被拆迁人走出了拆迁困惑,今天将为我们谈谈征收土地需要哪些条件?

  国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意征收土地的。

  根据《宪法》第10条的规定:“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。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。”也就是说,国家只有在为了“公共利益”的目的才可以征收土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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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所谓的公共利益目的一般是指国家的建设需要,从狭义上讲是指直接的国家建设需要或公共利益的需要,例如进行国防工程;建设、公用电讯事业建设、市政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大型水利工程等等,都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建设话动。

  广义的范围上述包括其它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,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加强的建设目的,如建立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集体企业、招商引资用地或其他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建设活动,都可以视为广义的公共利益的目的,从而都可以作为国家征收土地的理由。

  根据我国《土地管理法》的规定,能够批准征收土地的只有国务院以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。因此在具体的征收行为中,应当由这些主体遵循比例原则、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要求,对什么是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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